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l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Sprinkler Systems

 

GB 50261——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联合发布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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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12005,自200571实施。其中,第31232352152252361180180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OO五年五月十六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消防安全工程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消防科技开发工程公司等单位,对1996年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喷水灭火技术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同时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在编写格式、技术内容要求及各种记录表格上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协调一致;如工程项目划分为分部、子分部、分项,施工项目划分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项目检验方法,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验收工作中的职责和组织程序等;

2  增加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质量合格判断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划分等级的规定。

3  拟定了本规范强制性条文。

4  采用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增加了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倒流防止器的安装、调试和维护要求。

5  对一些在实施中反映不符合国情和工程实际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外北街266号,邮编:611830,电话:0288712379787123801)

本规范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消防安全工程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消防科技开发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魏名选  钱建民  张文华  冯小军      南江林 

        徐志宏          陶松岳

  杨泽安